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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计划:多重智倍保 (友邦)*已下架*

“多重智倍保”为广大客户提供三大全港首创保障,以及四种全面预防保障:

1.良性病变保障;

2.先天性疾病儿童保障;

3.付款人身故保障;

4.涵盖115种疾病保障;

5.全面糖尿病保障;

6.早期升级保障;

7.周年红利计划;

总保障额高达900%!

AIA不断突破,致力扩大保障范围,令更多人可以获得保障。因此我们领先市场,提升危疾保障范围,为患有良性病变人士提供癌症保障。

此外,为助您应付多方面危疾保障需要,我们更为您提供结合高达保障额900%的多重疾病保障。全新「多重智倍保」危疾保障,结合多重疾病保障,人寿保险及储长期储蓄,照顾不同危疾需要,从预防,保障到康复,伴您克服人生路上每个难关。

计划特点

年轻一辈的危疾发病率亦不断上升,一生中患上超过一种危疾的情况更趋普遍,可幸医疗科技演进令诊断技术及疗法日新月异,有助患者克服不同危疾,度过生活难关。

多个专业医疗机构的资料显示:

保障一览

危疾保障,人寿,储蓄,广泛全面

「多重智倍保」是一份分红保险计划,结合终身人寿及多重疾病保障,涵盖58种危疾(包括57种严重疾病及1种非严重疾病),44种早期疾病(包括微创手术及治疗,原位癌与早期癌症)及13种严重儿童疾病,全面关顾您的健康需要,更提供财富累积机会,在人生各个阶段为您沿途提供支援。

世事难料应未雨绸缪

若受保人(即保单内受保障的人士)不幸身故,我们将支付身故赔偿予您指定的保单受益人身故赔偿将包括:

i 现时保额;

ii 每年派发的非保证现金(如有),称为「周年红利」,及任何其于保单内累积的利息;及

iii 一笔过支付的非保证现金(如有),即「终期分红」,须在保单已生效5年或以后,且保单下已作出的预支赔偿合共不超过原有保额之100%,方可获发此笔终期分红

此外,不论受保人有否曾在保单下获取赔偿,亦会我们派发相等于原有保额5%的特惠恩恤金赔偿。现时保额是指我们从原有保额中扣除任何因严重疾病,非严重疾病,早期危疾,糖尿病并发症及/严重或儿童疾病而已预支的保额。原有保额是指您所投保的保障金额。在派发赔偿前,我们都会先扣除所有未偿还之保单欠款。

115种疾病广泛保障更设多重疾病保障

随着医疗科技进步,人均寿命较过往更长,同时但亦有更大机会在一生中患上不同疾病。而随着每次危疾病发,状健康况或会每况愈下,令后继病征及并发症更多严重,因此我们提供多重赔偿,​​其中包括高达3次癌症保障及高达2次心脏病保障,为您及您的家人带来长久安心。「多重智倍保」为多达115种疾病提供保障,受保疾病分为6类不同危疾类别赔偿上限如下:

若受保人确诊患上受保的严重疾病,非严重疾病,危早期疾及/或严重儿童疾病,我们将向您赔偿:

i 所患上受保疾病的赔偿额,达到直至所属其危疾类别的赔偿上限为止(详见保障疾病赔偿一览表);及

ii 相应的非保证终期分红(如有),须在保单已生效5年或以后,且保单下已作出的预支赔偿合共不超过原有保额之100%,方可获此此笔终期分红。

本保单下就任何受保疾病的预支赔偿将不可多于原有保额之100%(不包括终期分红),惟受保人仍可根据受保疾病所属危疾类别的赔偿上限,在保单下作出多次索偿。

此外,基本保单的保现时额会会因扣除已支付的预支赔偿而减少,而保费,保证现金价值,任何将来的周年红利及任何将来的终期分红亦会根据现时保额相应减少。

当因受保疾病而作出的预支赔偿合共超过原有保额之100%,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将不会再派发及公布。当保单下已作出的预支赔偿合共达至原有保额之100 %,若受保人于85岁前获诊断患上另一受保疾病,疾病多重保障将在以下情况继续生效:

i 受保人从确诊日起计生存超过15日;及

ii 相关危疾类别的总赔偿尚未达到赔偿上限。
往后的索偿将受限于相关等候期,任何2次严重疾病的诊日期须相隔1年,惟2次癌症索偿之间则须相隔3年。往后的早期危疾及往后的严重儿童疾病索偿则并毋须等候期。在受保人年满85岁之前,受保疾病的保障(保障如疾病赔偿一览表所示)维持将生效直至相关类别下的赔偿达至上限为止。

在受保人85岁后,多重疾病保障将会终止,而任何或所有危疾类别的预支赔偿合共将限于原有保额的100%。在派发赔偿前,我们都会先扣除所有未偿还之保单欠款。

高达3次癌症保障充分照顾癌症病人所需

AIA首创的癌症多重赔偿,​​为癌症持续扩散,或复发新确诊癌症提供合共3次的危疾赔偿,每次赔偿为原有保额的100%,总额可达原有保额的300%,您为康复的路途提供长期财政支援。若受保人曾就前列腺癌作出索偿,并于年届70岁后持续患有相同癌症,必须受保人于上一次及再次确诊前列腺癌已接受或正接受整个医疗所需及针对该癌症的手术,电疗,化疗,标靶疗程或以上之组合(不包括激素治疗),方可再次索偿。

全港首创三大保障:

全面糖尿病保障糖尿病是最普遍的都市病之一,可引致肾衰竭,及失明失去肢体等严重并发症。「多重智倍保」为糖尿病相关疾病提供全面保障,涵盖早期至晚期病况,最高保障额按相应危类残疾别的赔偿上限而定:

早期升级保障

「多重智倍保」在保单首10年或15年(受保人视乎投保时的年龄)间提供升级保障,您可于58种危疾(包括57种严重疾病及1种非严重疾病),44种早期疾病,13种严重儿童疾病或身故保障派发的赔偿之上,额外增加赔偿(保障详见疾病赔偿一览表)。

根据保单审批时的核保决定,我们为您提供升级保障的转换权。您可选择从升级保障有效期最后一年起,紧随或关系着受保人64岁生日后之保障周年日起(以较先者为准),把升级保障的结余转换为终身寿险或危疾保障终身寿险计画(须额外缴付保费),而毋须再次提供健康申报。一经转换后,升级保障将被退保,而新保单将于退保日起生效。

保障无间断

一旦受保疾赔偿达至原有保额之100%,您将毋须再缴付基本保单的保费,只需继续缴交附加契约(如有)的保费,该附加契约将会继续生效,为您继续提供保障。

累积财富终身受惠

「多重智倍保」向您提供保证现金价值及每个保单年度终结时派发的非保证周年红利(如有),您让获在享全面保障之余,同时可享额外的流动资金。您可选择以现金形式收取周年红利或以该金额扣除任何到期保费。否则,红利周年会累积于保单内,赚取潜在利息收益。
此外,当基本保单生效满5年或以后,「多重智倍保」会最少每年公布一次非保证终期分红(如有),助您累积财富您可于以下情况获发终期分红:

i 当退退时;

ii 受保人不幸身故;或

iii 当您用支付严重疾病,非严重疾病,早期危疾,糖尿病并发症和/或严重儿童疾病的赔偿时(终期分红将根据赔偿比例而计算)。

终期分红为另外的非累积,非保证的终期分红,金额将于每次公布时更新。而新公布的终期分红会受不同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招聘于投资回报及市场波动,可能比上一次公布时的金额增加或减少。终期分红并非保证,派发金额由我们根据实际经验而厘定。终期分红的金额可能会按上述情况的性质而改变,而退保时所派发的分红金额,可能会较其他情况下的金额为少。

请注意,当保单下已作出的预支赔偿合共达至原有保额后,本计划将不会再提供任何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

3种保费缴付期理财添灵活

「多重智倍保」提供3种保费缴付期选,受保人为终提供身寿险及终身危疾保障。

在保费所选择的保费缴付期内按照受保人投保时的年龄而厘定,并不会按年龄增加而递增,让您理财更有预算。基此本保单之保费并非保证不变,我们保留 检讨不时调整及保费之权利(详情请参阅重要资料内之「保费调整」)。

货币不同选择切合所需

您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以美元或港元作为保单货币。对于在澳门缮发的保单,您更可选择以澳门币作为保单货币。

重要数据

此产品简介只供参考,并非及不构成保险契约的一部份,是为提供本产品主要特点概览而设。本计划的精确条款及条件列载于保险契约。有关此计划条款的定义,契约条款及条件之完整叙述,请参阅保单契约。此产品简介应与包括本产品附加数据及重要考虑因素的说明文件(如有)及有关的市场推广资料一并阅览。此外,请详阅相关的产品数据,并在需要时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此产品简介只于香港/澳门派发。

红利理念

此计划是专为长期持有人士而设,属于分红保险计划。您所缴付的保费将按我们的投资策略投资于一篮子不同资产,而保单保障或开支的费用将适当地由保费或资产中扣除您的保单可分享相关产品组别中的盈余(如有),而相关产品组别是由我们厘定我们致力确保保单持有人和股东之间,能得到合理的分配;同时,我们也会致力确保不同组别之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分配是公平的。

未来的投资表现无法预测。为了缓和回报波幅,我们会把所得的利润及亏损,透过保单较长的年期摊分而达至更稳定的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派发。稳定的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派发可令您的财务策划更见安心。

我们将最少每年检视及厘定将会派发予保单持有人的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一次。实际公布的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可能和现有产品信息(例如保单销售说明文件)内所示有所不同。如实际派发的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与说明有所不同,或预测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表现有所修订,将于保单周年通知书上列明。

公司已成立一个委员会,在厘定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派发之金额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该委员会由友邦保险集团总部及香港分公司的不同监控职能或部门的成员所组成,包括行政总裁办公室,法律部,企业监理部,财务部及风险管理部等。该委员会的每位成员都将以小心谨慎,勤勉尽责的态度及适当的技能去履行其作为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委员会将善用每位成员的知识,经验和观点,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负责的独立决定和潜在利益冲突管理,以确保保单持有人和股东之间,及不同组别之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待遇是公平的。实际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派发之金额会先由委任精算师建议,然后经此委员会审议决定,最后由公司董事会(包括一个或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

我们会考虑每个因素的过往经验和未来展望,以厘定保单的周年红利及终期分红而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投资回报:包括本产品相关资产所赚取的利息,股息及市场价格变动投资回报会因应产品的资产分配,利息回报(利息收入及息率前景)以及各类市场风险包括信贷息差及违约风险,股票价格浮动上落,物业价格及保单货币与相关资产之外汇货币波动而受影响。

理赔:包括产品所提供的身故赔偿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退保:包括全数退保及部分退保,或保单失效,以及其对本产品相关资产的影响。

支出费用:包括与保单直接有关的费用(例如:佣金,核保费,缮发及保费缴交费用)以及分配至产品组别的间接开支(例如:一般行政费)

更多相关详情,请浏览本公司网页:HTTP:// HTTP://www.aia.com.hk/zh-hk/dividend-philosophy.html

如欲参考过往实现率,请浏览本公司网页:HTTP:// HTTP://www.aia.com.hk/zh-hk/fulfillment-ratio.html
投资理念,政策及策略

我们的投资理念是为了提供稳定回报,此理念与产品的投资目标及AIA的业务与财务目标一致。

我们的投资政策是为了达至长远投资目标,并减少投资回报波幅。我们亦致力控制并分散风险,维持适当的资产流动性,并指负债状况管理资产。

上述债券及固定收入工具主要包括国家债券及企业债券,并且大多数投资于美国及亚太区市场(日本除外)。股票类别资产可包括上市股票,互惠基金,商业/住宅物业的直接/间接投资,并主要投资于亚洲市场。视乎投资政策,我们或会利用衍生工具管理投资风险,以及实行资产负债配对。

我们的货币策略是将货币错配减至最低。对于债券或其他固定收入工具,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在最大努力的基础上购入与保单货币配对的债券(即是将美元资产用于支持美元负债,而港元资产则用于支持港元负债)。视乎市场的供应及机会,可能会投资于与保单货币配对以外的债券,并会利用货币掉期交易将货币风险减至最低。现时资产主要以美元货币进行投资。对于股票类资产,货币风险取决于相关投资的地理位置选择,而该选择将根据我们的投资理念,投资政策及要求而定。

我们会联同其他长期保险产品(不包括投资相连寿险计划和退休金计划)及此分红产品的投资回报一并厘定实质投资,回报随后将按各分红产品之目标资产组合分配。实际投资操作(如地域分布,货币分布)将视购入资产时的市场时机而定,因而将可能与目标资产组合有所不同。

投资策略可能根据市况及经济前景而变动。如投资策略有所重大变更,我们会知会保单持有人相关变更,变更原因及对保单的影响。

主要产品风险

1.您应按所选的保费缴付时间表准时缴交保费。您在保费缴付期完结前停止缴交保费,您可选择任何一项既有现金价值选择以为保单退保或将保单转换成只提供人寿保障的非分红保险计划。与原有计划相比,此计划的保障会较少或保障期会较短。如您并无选择任何已有现金价值选择,保费将以贷款形式自动从保单中扣除。当贷款余额多于基本计划的保证现金价值加上累积周年红利及其利息(如有)的总和时,保单将会终止同时您也会失去保障。保单的退保价值将用于偿还贷款结余,任何剩余金额将退回给您。

2.此计划的储蓄部分涉及风险,可能会招致亏损。如于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额可能大幅少于已缴的保费。

3.如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我们将会终止您的保单,而您/受保人将失去保障:

– 受保人身故;
– 于保费到期日后31日内仍未缴交保费,且保单没有任何剩余现金价值;
– 基本保单转换成非分红保险计划,而当中的保障年期完结时;或
– 未偿还的欠款多于您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若保费以贷款形式自动从保单中扣除,未偿还的欠款多于您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加上累积周年红利及其利息(如有)的总和。

4.如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多重疾病赔偿保障将会终止:

– 当该危疾类别下所作出之总赔偿额达到「115种疾病广泛保障更设多重保障」(第5页)下表格所列之赔偿上限;或
– 受保人85岁生日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此后,任何或所有危疾类别的预支赔偿合共将限于原有保额的100%。

5.如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每个受保良性病变器官的良性病变保障将会止止:

– 当有关器官于第2至第6个保单年度期间成功通过再度评估,使保障提升至完整癌症保障;
– 当我们已就受保良性病变的有关器官所发生之癌症,原位癌及早期恶性肿瘤而支付合共20%原有保额的赔偿;或
– 当基本保单的危疾保障已终止,即:
– 受保人年届85岁前:当保单总赔偿已达至每个危疾类别的赔偿上限;
– 受保人年届85岁后:当任何或所有危疾类别的保单总赔偿已达至100%原有保额;或
– 当基本保单转换成非分红保险计划。

6.如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升级保障将会终止:

– 当升级保障下所作出之总赔偿额达到升级保障金额(即原有保额之50%);
– 当第15个保单年度结束(保单缮发时受保人为40岁或以下)或第10个保单年度结束(保单缮发时受保人为41岁或以上);或
– 当基本计划终止或转换至非分红保险计划。

7.我们为计划承保,您须承受我们的信贷风险。如果我们无法按保单的承诺履行财务责任,您可能损失已缴保保及利益。

8.若保险计划的货币并非本地货币,您须承受汇率风险。汇率会不时波动,您可能因汇率之波动而损失部分的利益价值,而往往缴交的保费(如有)亦可能会比缴交的首次保费金额为高。您应留意汇率风险并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

9.由于通胀可能会导致未来生活费用增加,您现有的预期保障可能无法满足您未来的需求。如实际的通胀率高于预期,即使我们履行所有的合约责任,阁下收到的金额(以实际基础计算)可能会较预期少。

主要不保事项

除了身故赔偿及特惠恩恤金赔偿外,就此保单,我们不会保障下列任何一项或由下列任何一项引致的任何事故:
– 投保前或保单缮发后90日内首次出现征状或病征的疾病或因此而引致的手术;

– 任何因艾滋病(艾滋病)或人体免疫力缺乏病毒(HIV)感染导致受保人罹患的暴发性病毒性肝炎或癌病;及
– 自致之伤害。

上述只供参考,有关全部及详细不保留项,请参阅此计划之保单契约。

保费调整

为了持续向您提供保障,我们会于保费缴付期内不时复核您计划下的保费如有需要,我们会作出相应调整我们在复核时会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此计划下所有保单的理赔成本及未来的预期理赔支出(反映死亡/受保疾病/受保手术的发生率之改变所带来的影响)
– 过往投资回报及产品相关资产的未来展望
– 退保以及保单失效
– 与保单直接有关的费用及分配至此产品的间接开支

产品限制

若受保人曾就前列腺癌作出索偿,并于年届70岁后持续患有相同癌症,受保人必须于上一次及再次确诊前列腺癌期间已接受或正接受整个医疗所需及针对癌症的手术,电疗,化疗,标靶疗程或以上之组合(不包括激素治疗),方可再次索偿。

– “医疗所需”是指医疗服务,诊断及/或治疗:
– 与专业医疗惯例一致;
– 均为必须;及
– 不可以在较低医疗护理水平的情况下进行。实验性,普查及属预防性质的服务或物品并不视作「医疗所需」。

自杀

若受保人于保单生效起计一年内自杀身亡,我们就此保单的赔偿责任只限退还扣除所有未偿还的欠款额后的已付保费(不包括利息)。

不得提出异议

除欺诈或欠交保费外,在受保人生存期间如此保单由保单生效日期起持续生效超过两年后,我们不会就保单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此条文并不适用于任何提供意外,住院或残废保障的附加契约。

取消投保权益

您有权以书面通知我们取消保单并取回已缴保费及保费征费。有关书面通知必须由您签署,并确保由交付新保单或发出可领取保单通知书给您或您的代表后起计21日内(以较先者为准),呈交至香港北角电气道183号友邦广场12楼之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澳门商业大马路251A – 301号友邦广场19楼1903室之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若有任何疑问,或有意投保上述计划的客户,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络!

以上资料只供参考,保险公司持有最后的决定权。

(图文来自友邦香港官方网站)